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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還有機會挽回對方嗎?科學解答復合5大因素(1) 情感研究報告 

分手了,還有機會挽回對方嗎?科學解答復合5大因素(1)

「他好像變了一個人,變成我從未認識的人,變得好陌生」

「我問她說,我可不可以再追她一次。她搖搖頭,說:這樣好嗎?」

「如果他明確地要我死心,我可能還會走得比較容易。可是,最後我發現,就算是他把話說得再狠再明白,我還是無法放下他,也無法放過我自己。」

這麼多年來,許多的朋友重複遇到類似的問題,我卻無從幫起。

有一段時間,我一直在想著挽回的可能性,我也在想挽回是否真的可能,還是只是苟延殘喘的開端。

或許你會問,都分開了,要怎麼愛?或許你會說,就算我想愛,對方也不願意再重來。也或許妳跟我身邊許多身經百戰的朋友一樣,早就看透「暫時分開」只是藉口,「已經不愛」才是真正的理由。

但不可否認的,分手後復合的也大有人在,甚至還有一群人,在分手與復合的兩端,像溜溜球一般持續的擺盪。

問題是,要怎麼知道,對方是否還值得挽回?或者,兩人是否還有機會?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的René M. Dailey花了很長的時間收集大家的戀愛經驗與故事,逐字逐句的編碼分類,試圖從這些字字珠璣與句句血淚的經驗裡,告訴我們有多少愛可以重來。

在正片開始之前,進行一個無獎徵答:

你覺得,分手之後又能重新在一起的機率是多少?
(A) 5% (B) 10% (C) 15% (D)20%

為了避免你「不小心」看到答案,先給一個提示好了,以大學生為例,六個月基礎分手率大約是40%~50%,也就是說,你假日時在士林夜市或是淡水老街看到的年輕情侶雙雙對對閃閃光光,裡面大約有一半會在半年內分手。

準備好了嗎?要公佈答案了喔。

答案是:以上皆非。

跟所有社會心理學的問題一樣,簡單的問題通常會有複雜的答案。早期一些研究發現,40%的人的現任情人,也是前任情人(e.g., Cupach & Metts, 2002; Langhinrichsen-Rohling, Palarea, Cohen, & Rohling, 2000)。用白話的方式說,就是他們曾經分手又復合過。近期的一些研究則發現,復合率更高達60%~75%。

你或許會納悶:「真的有這麼高嗎?」的確,這些曾經經歷過「復合式戀愛」(Relationship Renewal )的人中,並不是每個人都能修成正果,在幾經波折之後仍然有一半的人會走向永遠的分手。

不過,比起分手的機率,更讓Dailey感到好奇的是:如果這個人曾經讓你那麼委屈那麼痛苦,如果你已經無法忍受繼續和她相處,究竟是什麼,讓你們又決定要再試試看?又是什麼,讓原先已經死心的他,又重燃對你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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